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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0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整改情况的函
发布:米乐正宗官网app下载   更新时间:2024-06-13 23:09:57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0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整改情况的函

  )收悉,我厅格外的重视,严格按照审计报告要求,认真研究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逐条逐项进行任务分工,切实采取比较有效措施,认真落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函告如下:

  厅党组召开党组会和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历史遗留问题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定期调度。制定了《2020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实施方案》(皖自然资财函〔2021〕64号),明确了整改主体责任和时限要求,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和定期报告制度。

  《审计报告》指出:抽查发现,省自然资源厅在办理马鞍山市光大炉料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马鞍山市孙村铁矿延续登记过程中,向申请人提出3次不同的补齐补正材料要求。

  整改情况:已立行立改。对照审计反映的问题,由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孙林华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加强形式审查,强化责任意识,完善审批系统功能,加强A/B岗制度落实,确保一次性告知等制度落实,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审计报告》指出:2020年,省自然资源厅本级定期存款利息收入56.57万元,安徽省公益性地质调查管理中心银行利息收入100.86万元未纳入预算。

  整改情况:已立行立改。对厅机关本级及厅属单位银行存款利息做全面梳理,并纳入预算管理。下一步,将加强预算编制工作精准度,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审计报告》指出:一是部分矿业权出让收益收缴不及时。截止2020年12月底,省自然资源厅应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等价款192.75亿元,实收184亿元,应收未收8.75亿元。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中。对照审计反映的问题,我厅格外的重视,按照“一矿一策”分类处置的整改原则进行整改,一是对已颁发采矿许可证,通过催缴、责令、催告等方式整改,通过催缴、责令、催告仍未缴的,已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是对涉及法院诉讼的,待法院终审判决后,根据判决结果进行下一步处置;三是对因受国家政策调整限制,导致出让合同无法履行、尚未办理矿权新立的企业,待巢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设计报国家批准,并纳入自然保护地体系后,再进行下一步处置。

  《审计报告》指出:二是银行存款利息上缴不及时,省地勘基金管理中心2020年利息收入1607.99万元,2021年2月上缴非税专户1550.3万元;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利息收入19.81万元未及时上缴非税专户,审计指出问题后已上缴。

  整改情况:已立行立改。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已于2021年6月将尚未上缴的利息收入57.69万元缴入省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已于2021年5月14日将尚未上缴的利息收入19.81万元上缴省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下一步将科学预测利息收入,合理编制预算,及时上缴利息收入。

  《审计报告》指出:三是车位出租收入未能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省不动产登记中心现有“山水苑”处地下产权车位119个、无产权车位41个,该160个车位现由安徽省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按月租金180元/个对外出租。截至审计日,车位租金因产权单位与物业双方纠纷,租金一直由物业公司代收,未上缴至省不动产登记中心或省财政非税专户。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中。2021年9月6日,安徽省长城物业公司已将山水苑车位出租收入47.63万元(含车位管理费13.6万元)转入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基本户。经向省财政厅非税收入局及相关业务部门咨询,经省不动产登记中心支委会研究同意后,按非税收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扣除车位管理费及相关税费后上缴非税收入账户。下一步,我厅将督促所属单位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2020年未支出。主要是受疫情影响,上半年全国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工作停滞。整改情况

  :已立行立改。我厅将进一步提升项目预算申报的科学性、合理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杜绝类似情况再发生。《审计报告》指出:二是省土地勘测规划院省自然资源规划法制及组织实施经费预算900.81

  2020年实际支付152.09万元,预算执行率16.88%。省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业务经费预算10万元,2020年实际支付2.64万元,预算执行率26.4%。自然资源宣传专项经费预算45万元,2020年实际支付17.11万元,预算执行率38.02%。省土地勘测规划院业务费预算645.25万元,2020年实际支付324.37万元,预算执行率50.27%。根本原因是受疫情影响,赴外地踏勘、调研减少,相关联的费用支出减少等。整改情况

  :已立行立改。对项目没有执行完毕的预算经费结转到2021年接着使用,省土地勘测规划院制定了经费使用序时进度表,将责任落实到人。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提升项目预算申报的科学性、合理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杜绝类似情况再发生。《审计报告》指出:三是省公益性地质调查管理中心省自然资源规划法制及组织实施经费以前年度结转指标2.95

  2020年本级划转指标160万元,2020年实际支付37.1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22.80%;省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技术审查经费预算38.7万元,2020年实际支付21.8万元,预算执行率56.33%。根本原因是部分指标厅本级划转较迟等。整改情况

  :已立行立改。针对“省自然资源规划法制及组织实施经费”省公益性地质调查管理中心已于7月份对经济分类科目进行了调剂,确保后续工作正常开展,提高预算执行率;对“省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技术审查经费”经联系省财政厅,经济分类科目跨类调剂不了,年底由财政收回。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提升项目预算申报的科学性、合理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杜绝类似情况再发生。

  170万元,2020年实际支付42.60万元,预算执行率25%。“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统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预算230万元,2020年实际支付66.58万元,预算执行率29%。根本原因是受政策影响,项目启动迟。整改情况

  :已立行立改。针对审计反映的问题,省不动产登记中心格外的重视,并成立专班,定期调度。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合同、时间节点推进项目实施。其中沱河、丰乐河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项目已于2021年7月28日支付尾款;“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统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按项目合同约定争取在11月支付尾款。4.

  2020年末,省自然资源厅本级另外的应收款科目余额389.42万元,其他应该支付款科目余额878.64万元。其中,挂账5年以上其他应收款余额26.78万元,挂账5年以上其他应该支付款余额753.91万元。整改情况

  :已立行立改。对照审计反映的问题,厅本级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的原因进行了梳理,通过调阅以前年度会记凭证账目,查清了往来款的性质和用途,已按照往来款的核销程序进行清理。《审计报告》指出:

  2020年末,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应收账款、另外的应收款、预付账款年末余额572.23万元,其中5年以上账龄478.15万元。预收账款、其他应该支付款年末余额1533.03万元,其中5年以上账龄419.25万元。整改情况

  :已立行立改。对照审计反映的问题,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对5年以上账龄的款项逐个提出整改意见,进行“分类处置”。

  截至2020年末,省地勘基金管理中心其他应该支付款余额为65652.27万元,其中,在地勘基金项目合作款中,长期挂账2笔,涉及金额488.77万元,分别为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州林柯里克铜多金属矿预查项目和阿根廷里奥内格罗省贡萨利托铜(金)银铅锌矿预查项目,自2012年底转出第一次进度款后未发生相关业务,目前项目已终止,未进行账务处理。根据合作投资合同省级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合作款余额应为8261.07万元,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和省公益性地质调查管理中心其他应该支付款——地勘基金项目合作款账面余额合计6141.61万元,余额相差2119.46万元,主要涉及4个项目部分合作款未到位。整改情况

  :正在推进中。对照审计反映的问题,我厅格外的重视。2021年8月6日,召开专题会议,成立整改专班,审定《安徽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及资金审计问题整改方案》。根据会议要求省地调中心对项目情况做全面梳理,对存在问题逐项研究,分类提出整改措施;省地勘基金中心收集并梳理项目结(清)算相关资料,开展相关项目结(清)算前期准备工作。8月19日、8月24日、9月3日召开三次整改专班会议。对地勘基金项目存在问题做全面梳理,对存在的问题逐个提出整改意见,进行“分类处置”,整改措施已商财政厅业务主管部门同意。目前,审计指出的两个境外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的经费清算审查已完成。5.

  2020年省自然资源规划法制及组织实施项目预算50万元,为12336自然资源举报咨询电话服务费用,实际全部列支全体职工社保和工资。整改情况

  :已立行立改。对照审计反映的问题,根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要求,加强会计专员培训,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管,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管理规定,杜绝基本支出和专项资金相互挤占。6.

  省不动产登记中心2020年12月提前列支2021年职工公积金7.99万元。在公务用车加油卡余额尚有1.5万元的情况下,向加油卡充值5万元。二是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2020年12月在公务用车加油卡余额尚有4.21万元的情况下,向加油卡充值2.5万元。三是提前弥补2021年工会经费。2020年11月,省自然资源厅本级从行政经费列支84.04万元用于弥补2021年工会经费不足。2020年初工会经费余额112.49万元,当年支出88.58万元,年末工会经费余额131.98万元。整改情况

  :已立行立改。一是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要求,据实执行。二是省地质勘查基金中心将科学准确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全厅和所属单位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严格执行年度预算,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7.

  6个所属企业注销后,由清理保留企业安徽皖源土地矿产登记测量有限公司继续和原41名聘用人员签订2年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在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事企混岗,并由事业单位列支企业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2020年,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未安排相关预算的情况下,支付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及考核奖367.48万元。整改情况:

  已立行立改。省不动产登记中心结合国有资产统一监管改革要求,理顺事企管理,采取与皖源公司签订项目协作合同方式,由皖源公司发放人员工资福利。8.

  2020年度会计账簿无目录,存在账页遗漏现象。根据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反映,会计核算差错较多,如:另外的应收款会计处理差错合计291.29万元,其他应该支付款会计处理差错合计47.78万元等。该问题2020年8月已整改。本次审计发现2020年月度计提公积金、社保、医保、折旧等未附计提依据标准和明细表。整改情况:

  已立行立改。省不动产登记中心与厅财务资产管理中心沟通,已于2021年5月编制2020年度账簿目录,2020年度预付账款明细账已打印并装订在2020年度往来明细账簿中,2020年8月根据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对会计核算差错部分已全部做相关账务处理,对2020年月度计提公积金、社保、医保、折旧等未附计提依据标准和明细表问题,已按要求将计提依据和明细表附入会计账簿中。9月中旬,我厅已对省不动产登记中心会计和业务人员开展了培训,加强日常会计工作的自查互查工作,增强会计专员责任意识。

  2020年1月16日省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省级预算,省自然资源厅于2020年4月24日向省财政厅提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分配建议,2020年5月20日下达各市县;省自然资源厅于2020年10月29日向省财政厅提出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及保护“以奖代补”资金分配建议,2020年11月12日下达各市县;省自然资源厅于2020年7月9日向省财政厅提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分配建议,2020年7月23日下达各市县区。

  整改情况:已立行立改。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进行提前谋划分配建议,确保在财政资金批复后60日内完成拨付,及时下达市县政府部门。2.

  省自然资源厅未会同省财政厅制定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及保护“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整改情况

  :正在推进中。我厅已根据相关要求,起草了《安徽省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及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已向省政府领导汇报,目前正在征求各方意见,待修改后,按程序印发实施。3.

  2020年10月,下达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020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4954万元,大多数都用在支持各地开展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地质灾害风险调查等相关工作。其中,安庆市计划2021年2月底前完成排危除险项目137个,实际完成109个;池州市计划完成排危除险项目30个,实际完成6个;黄山市计划完成排危除险项目120个,实际完成113个;六安市计划完成排除危险项目55处,实际完成34个;铜陵市计划完成排除危险2个,实际完成0个;宣城市计划完成排除危险19个,实际完成15个。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中。针对专项资金未实现设定的绩效目标问题,我厅逐步加强了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加快排危除险项目实施进度,对个别无法执行的排危除险项目资金重新进行分配,会同省财政适时派出督查组,对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较慢的市、县(市、区),积极开展督查指导,并建立每半月报送制度。2021年8月5日,我厅印发《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逐步加强中央财政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及资金管理的通知》(皖自然资勘函〔2021〕44号),进一步明确中央财政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目的完成时限和资金管理要求,并要求各地每半月报送一次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进展和资金执行情况。《审计报告》指出:二是

  年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总额1.52亿元,其中1171.40万元计划委托给安徽省气象局建设雨量监测站,实际未建设,该部分资金已被财政收回。整改情况

  :已立行立改。我厅将合理的安排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转移支付和省本级使用资金预算,科学设定预算绩效目标,促进绩效目标的实现,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及保护“以奖代补”资金10181.60万元分配至12市1县共197个项目,其中,分配至合肥巢湖市6个项目153万元,根据合肥市制定的项目绩效目标时效指标要求2021年4月底前完成,但截至2021年4月底,6个项目还在招标阶段,未能按时完成绩效目标。整改情况

  :已立行立改。针对专项资金未实现设定的绩效目标问题,我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了《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升2020年度基本农田建设及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的通知》,逐步提升资金使用绩效,规范项目实施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已督促合肥巢湖市6个项目完成建设,并已竣工验收。《审计报告》指出:四是

  4052万元共补助73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按计划截至2020年12月底应完成治理项目70个,实际完成治理且验收合格项目为42个,完成率60%,未按计划完成年度任务。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中。针对专项资金未实现设定的绩效目标问题,我厅开展了重点调度,截至2021年8月底,已完工验收项目70个,剩余3个项目,正按照序时进度正在实施中,确保在年底前完成整改。4.

  2020年度长江(安徽)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资金(第二批)分配至安庆市832万元,其中242.24万元在市级层面留存未分配至具体项目;分配至铜陵市746万元, 其中92.98万元结存在郊区财政未分配至具体项目,32.15万元结存在铜官区财政未分配至具体项目,省自然资源厅未采取比较有效措施对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做监督检查。整改情况

  :已立行立改。依据印发《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长江(安徽)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专项资金清算的通知》(皖财资环〔2021〕552号),加强对专项资金的检查;按照财政部下达的绩效目标,对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开展清算,商省财政重新调整分配了资金。下一步,我厅将加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及时督促市县有关部门分配资金。5.

  2020年末,省自然资源厅本级专用存款账户大额存单2556万元。其中1658.47万元为财政拨款结余,结余2年以上;二是2020年末,省地质勘查基金专用存款账户结余资金6.35亿元,账面反映未拨付项目进度款1.91亿元,尚有4.44亿元资金未明确用途,在库项目均为2018年以前项目。整改情况

  :已立行立改。一是目前正按照省财政厅的要求,已将2年以上的结余资金1658.47万元进行了梳理,经厅专题会研究同意后,将立即上缴财政。正在推进中。二是为加强省地质勘查基金的使用,稳步推进地勘项目的组织实施,使财政存量资金发挥效益,2021

  省自然资源厅本级培训费预算484.13万元,决算731.14万元,使用以前年度结转结余培训费162.31万元,超预算84.70万元。整改情况

  :针对培训费超预算的问题,我厅立行立改,一是强化培训计划执行,对没有列入年度计划,且未经厅党组会研究决定追加培训计划的,一律不予安排培训;二是严格执行年度预算安排,办班结束后,经费报销实行厅人事处、财务处双签字、双把关的报销制度;三是严格督促检查,建立并实施事前提示、事中检查、事后总结的全流程管理制度。下一步,我厅将持续加强年度预算管理,总结经验,完善培训制度,使之常态化。(五)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措施

  年度,省自然资源厅本级批量报废报损资产776项,涉及账面价值417.41万元,该批资产的处置未及时报省财政厅等主管部门备案。审计指出问题后已于2021年5月24日向省财政厅报备。整改情况

  :已立行立改。针对审计反映的问题,我厅将逐步加强业务培训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按资产处置程序办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2.

  2011年至2015年期间。截至2020年,该处房产中尚有东苑1幢1-2层、西苑5幢1-3层等14处房产长期处在闲置状态,该部分屋子的用途有社区用房以及住宅等,涉及总建筑面积4033.05平方米。二是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金地国际城”处房产于2018年9月因安徽环球地质勘查工程事务所注销划拨而来。该处房产共有住宅5套、总建筑面积184.05平方米,截至2021年4月底,该处房产长期处在闲置状态。整改情况

  :已立行立改。一是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分类制定了山水苑房屋办公用房、社区用房、住宅的招租方案,待省厅、省财政厅批准后公开招租;二是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制定了《单位职工宿舍管理办法》,待储量评审中心支部会议研究通过后实施。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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