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审计署发布了审计专业方面技能初、中资格考试纲要,重新纲要看,本年的纲要与去年相比,改变相对较少,
第三部分“企业财务会计”改变很小:其间“把握预收账款的核算”调整为“把握预收账款及合同负债的核算”。此处改变主要是依据新收入原则进行了更新。
“把握无效民事法令行为”“了解效能不决的民事法令行为”新增“法令”二字。
“宪法”中增加了“了解民法的底子原则”、“把握可吊销民事法令行为”(中级审计师新增)以及“或许确认不发生效能的法令结果”几部分内容。
第二部分“企业财务审计”改变很小:“销售与收款循环审计”一章中的“了解销售与收款循环中其他应交税费、合同负债、运营本钱与销售费用、其他事务与开销等其他相关账户审计方针与办法”,将“预收账款”改为了“合同负债”,此处改变主要是依据新收入原则进行了更新。其他内容无改变。
从审计师纲要的全体改变状况去看,改变是较小的,估计2021教材来说,除了新增部分估计不会有大的改变,对学员温习及备考来讲,影响不大。主张咱们我们能够尽早备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