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府谷县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委任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则》,紧盯新选拔科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要害时刻节点,从任前教育、期内监管、期满查核等方面着手,实在提高新选拔干部适岗才能和选人用人质量。
抓实任前教育。坚持把新选拔科级干部任前说话准则作为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法之一,经过团体说话、个别说话、提示说话相结合的方法对新选拔干部进行说话,既谈纪律规则,也谈期望要求,促进干部严守“底线”、不越“红线”。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展开任前廉政和法令和法规考试,增强履新干部廉洁从政认识,标准权利运转,教育引导履新干部廉洁自律、严以用权。
抓实期内监管。坚持经过日常了解、查核考察、旁边面了解等方法,多渠道、全方位了解把握新提任干部任职试用期间的现实体现,剖析判断新提任干部的人岗相适度,对存在纪律处分的试用期干部,及时剖析研判,依照有关法令法规予以处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存在预兆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予以提示说话,使新任职干部盯梢培育更精准化。
抓实期满查核。清晰查核使命,加强业务培训,深化试用期满干部所在单位做查核,经过个人述职述廉、民主测评、个别说话等方法,全方面了解查核目标试用期间的政治思想体现、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状况,为查核目标精准“画像”。对任职试用期满查核合格的干部如期转正,按规则程序处理正式任职手续;对存在影响正式任职景象或不胜任现职的,延伸试用期或免除试任职务,坚决避免干部“带病选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