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里,职称评定始终是备受瞩目的关键环节。最近,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
《通知》精确指出,对于卫生、会计、审计等多个实行以考代评、全国(全省)统一组织考试的系列(专业),不再开展相应系列(专业)和层级职称的认定与评审工作。这就表明,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要想获取职称,必须通过参加考试来达成。
以医疗系统来讲,职称和医生的待遇、职业前景以及社会地位密切相关。对于满怀事业抱负的年轻医生而言,职称晋升的时机极为关键,直接左右着未来的发展空间。然而,长期以来,受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国内医生职称评定存在容易受主观因素干扰的问题。
《中国卫生人力资源报告(2020)》的数据引人深思,64.9% 的医生觉得现行职称评价制度无法体现自身线% 的医护人员对其表示不满意或非常不满意。从各个角度来看,把职业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无疑是更让人安心的选择。所以,医生群体中 “以考代评” 的呼声越来越高,如今,这一期待终于在改革的浪潮中逐步成为现实。
实际上,湖南并非唯一推进此项改革的省份。去年,浙江省卫健委颁布的《关于深化我省卫生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通知》,完善了评价机制。医、药、护、技初中级职称全部实行以考代评,高级职称采取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方式,临床研究专业也如此。同时,将卫生专业方面技术人员的代表性成果作为职称评审主要内容,建立职称申报代表作案例库并公开公示。代表作涵盖项目报告、病案分析等多种形式。
由此可见,当下考试在医生职称评定中的重要性不断提升,“以考代评” 的趋势愈发显著,这一变革无疑会给专业方面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与挑战。
在职称评定改革的进程中,“以考代评” 热度逐渐升高,但绝不是 “唯考晋升” 或 “一考定终身”。从各地的改革实践来看,职称晋升正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
各地改革实践表明,下基层服务与职称晋升紧密相连,且监管愈发严格。以湖南为例,根据《湖南省卫生系列执业医师晋升副主任医师前下基层服务工作实施管理办法》,执业医师晋升副主任医师前需要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一年以上,每次连续服务不少于 6 个月,接收单位还需要对服务人员的考勤等信息严格记录并公示。
同时,医学人文因素也被纳入职称评定。重庆市实施的《重庆市卫生健康系统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办法(试行)》,将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等紧密挂钩。医德医风考评分数不足 80 分,不得申报高级职称评审或晋升。不过,医德医风考评由于主观性较强,在医生群体中存在争议。如果将考评权交给科室领导,上下级依附关系会影响公平性,甚至可能滋生权力寻租;若交给患者,虽然突出了服务属性,却可能忽略诊疗效果,对医生和患者都不利。
医疗改革复杂且影响深远,尽管难以确定职称评定的最终形态,但对个体的尊重理解愈发明显。辽宁卫健委去年发布通知,申报副高级、正高级职称人员的任职资历时间可 “分段” 计算,为部分医生提供了更多机会。基层医生也迎来好消息,广东出台政策,为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专业方面技术人员提供了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的晋升途径。
此外,多元评价机制的完善为临床医生拓宽了晋升渠道。上海市胸科医院的 “工匠型” 医师评聘体系,聚焦手术能力等医疗核心指标;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以 “破五唯” 为导向,多维度考量选拔卫技人才。虽然不存在完美的晋升评判标准,但在医疗职称评定改革中,个体努力正得到更多认可,也向着公平公正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在医院的日常工作中,“万年主治” 这一略带调侃意味的说法,实际上反映出医生们在职称晋升道路上的困境。随着越来越多高学历的年轻人投身医疗事业,职称倒挂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不但让年轻医生面临职业发展的困惑,也给部分资深医生带来了一定的心理压力。
不过,随着各地陆续出台2024年职称评审相关政策,2025 年的职称晋升标准也逐渐清晰,不少政策为 “万年主治” 医生带来了新的晋升希望,以下是一些地区的具体政策动态。
内蒙古自治区卫健委发布的《2024 年卫生系列专业方面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执业医师若想晋升副高级职称,需具备累计一年以上在县级以下或对口支援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经历。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针对申报 2024 年度、2025 年度副高级职称评审且当年基层服务经历未满 1 年的执业医师,允许其先申请参加副高级职称评审,若评审通过,则需在 2 年内补齐基层工作经历。这一灵活政策,给那些因基层服务时间不足而犹豫不决的医生们吃了颗 “定心丸”,让他们有机会先争取评审机会,后续再补齐经历。
辽宁省卫健委发布的《关于做好 2024 年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创新性地提出了 “分段计算任职资历时间”。申报副高级、正高级职称的人员,若已受聘中级、副高级岗位,其任职资历时间可分段计算:2023 年及以前按取得相应专业方面技术资格时间算,2024 年及以后按聘任相应专业方面技术岗位时间算,两段合并。以本科学历为例,若 2020 年取得中级资格,2024 年 6 月 30 日前聘任中级,那么 2025 年便可参加副高考试评审。这一政策为那些早早通过中级考试却长期未获聘任的医务人员带来了重大利好。
2024 年7月1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下放高水平重点建设医院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权的通知》,自 2024 年起,将职称管理权限下放至全省各高水平重点建设医院,涵盖主任(副主任)医师等职称评审权。
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行动方案》提出,对在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满 15 年或累计工作满 25 年且仍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在满足聘用条件下,可通过 “定向评价、定向使用” 聘用至相应岗位,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对取得中级职称后在基层工作满10年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按规定评定基层副高级职称。
山东省卫健委和山东省人社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卫生职称制度 “双自主” 改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自 2023 年度至 2025 年底实施卫生职称制度 “双自主” 改革工作,即单位自主用人,职称不与岗位聘用硬性挂钩,不作为岗位聘用的必要条件;卫生专业方面技术人才自主参加职称评审,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重庆市卫生健康系统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办法(试行)》将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与晋职晋级等挂钩,当年医德医风考评分数 80 分以下的,不得推荐申报高级职称评审或晋升,体现了对医生医德医风方面在职称晋升中的考量。
诚然,对于医生来说,或许并不存在绝对完美的晋升评判标准。但在现有的改革框架下,医生个体的努力正得到更多的认可,职称评定也在一步步朝着更加公平的方向迈进。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为促进专业方面技术人员更加合理流动和使用,减少重复评价,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40号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 号)以及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7〕33 号)等规定,现就做好职称认定工作通知如下。一、大中专毕业生职称初次认定 凡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方面技术工作,年度考核(含试用期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档次的大中专毕业生,可按要求进行职称初次认定。(一)大中专毕业生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可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认定职称。初次认定职称为:1.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及以上,可认定“员”级;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及以上,可认定“助理”级;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及以上,可认定“助理”级;4.获双学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认定“助理”级;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认定“助理”级;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及以上(取得硕士学位前,已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及以上的,可减1年),可认定“中级”;6.获博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认定“中级”。(二)实行以考代评、全国(全省)统一组织考试的系列(专业),即卫生、会计、审计、统计、经济、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翻译、出版、通信、土建、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等,不再进行相应系列(专业)和层级职称的认定和评审工作。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一律参加考试获得相应职称。(三)非全日制学历与全日制学历同等对待。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参加职称初次认定。(四)已通过认定取得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后续取得更高层级的学历,可按规定继续申请职称初次认定。(五)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县级人事(职改)部门组织开展初级职称初次认定;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 2 - 直厅局级人事(职改)部门组织开展中级职称初次认定。二、调入(转入)人员职称认定 外省专业技术人员(含中央驻湘、军队转业)调入(转入)我省企业和事业单位后仍从事与原来专业相同或相近工作,用人单位制定具体考评认定操作办法,按规定程序考评其品德能力业绩能否胜任岗位工作。经考评能够履行现专业岗位职责的,调入(转入)人员在原区域、原单位合规取得的职称可予以重新认定。三、成建制升格(划转)职称认定 中专、技工院校成建制改为大专院校,或原中央部属单位成建制划转到我省管理的企事业单位, 需转换系列认定职称的,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可简化手续,进行一次性整体认定。具备相应职称评审权限的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制定具体考评认定操作办法,组织开展认定。四、优秀高技能人才职称认定 取得世界技能大赛金牌、银牌、铜牌,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可按照《职称系列与技能职业(工种)对应指导目录》(附件 1),认定相应专业中级职称。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直厅局级人事(职改)部门制定具体考评认定操作办法,组织开展认定。五、博士后职称认定 博士后出站后在我省企业从事专业方面技术工作满1年且考核合格;或企业博士后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主持省部级及- 3 - 以上科研项目,出站后继续留在企业的,可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六、引进人才职称认定 对通过省级人才工程等从省外境外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根据需要可放宽身份、资历、台阶、学历等条件限制,采取个人述职答辩、同行专家考核评议等“直通车”方式直接认定相应职称。特别优秀的引进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评价,直接认定正高级职称。具备相应职称评审权限的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制定具体考评认定操作办法,组织开展认定。七、职称认定程序 (一)申报。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交《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职称认定表》(以下简称《认定表》,附件 2)等申报材料,并按要求通过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申报提交。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证书证件和业绩成果等进行认真审核,并在单位内部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认定权限逐级上报。(二)认定。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按照职称认定权限,依据具体考评认定操作办法,分类别分层级按规定组织并且开展认定工作。认定部门(单位)对认定结果须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个工作日。(三)备案。经公示无异议的认定通过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分级备案。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县级人事(职改)部- 4 - 门对初级职称认定结果备案;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直厅局级人事(职改)部门对中级职称认定结果备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高级职称认定结果备案。各层级职称认定结果备案文件由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直厅局级人事(职改)部门汇总后统一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四)发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备案文件,对通过认定取得职称的人员,核发电子职称证书。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网厅和智慧人社APP上均可自行下载打印职称证书,并提供职称证书信息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