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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
发布:米乐正宗官网app下载   更新时间:2024-09-08 11:00:27

  

枣庄市人民政府

  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做了审计。工作中,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关于审计工作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视察山东、视察枣庄的重要指示要求,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全市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一是聚焦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对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做审计,对市一级预算单位及所属单位开展全覆盖数据分析,重点对5个部门及13家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实施现场审计,对8项重点资金实行穿透式分析、上下联动核查疑点,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二是聚焦民生改善和公共服务提升,对教育高质量发展等重点民生政策落实、城市雨污管网工程等重点民生项目推进情况开展专项审计,推动各项惠民富民政策落到实处,兜牢民生底线,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三是聚焦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对市属国有企业、银行金融机构经营管控及财务收支情况做审计调查,揭示国有资产运营风险隐患,推动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完善公司治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资产保值增值。

  四是聚焦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推行“1314”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向19个部门单位发送督促整改函,联合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开展市属国企内控制度建设专项整治,从体制机制层面撰写专报17份,促进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113条、制定完善制度33项,实现审计整改标本兼治,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向深向实。

  在对91个部门及所属单位财政资源统筹、预算执行绩效等情况开展全覆盖数据分析的基础上,重点对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及编制决算草案情况做审计。预算执行根据结果得出,2023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20.82亿元,总支出117.93亿元,结转下年2.89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38.34亿元,总支出117.99亿元,结转下年20.3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57亿元,当年支出1.42亿元,结转下年0.15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5.34亿元,支出70.3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9.18亿元。经省财政厅核定,2023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为793.33亿元,年末政府债务余额790.80亿元,未突破政府债务限额,政府债务风险整体可控。从审计情况看,2023年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提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抓好收入组织,优化支出结构,支持“强工兴产、转型突围”战略和工业倍增计划实施,统筹财力保稳定、促发展、防风险,财政运行总体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1.绿色低碳高水平发展先行区建设财政资金拨付使用不及时。截至审计日,5区(市)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资金、养老服务发展资金等5项纳入绿色低碳高水平发展先行区建设的财政资金1936.47万元未及时拨付使用。

  2.涉企奖补政策落实不到位。2023年组织申报的国家级科技孵化器、市级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和设备奖补等16个涉企奖补事项,拟兑现财政奖补资金12668.29万元,未在当年兑现,直至2024年一季度才予以兑现。

  1.收入征缴入库不及时。6户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8127.4万元应于2023年8月底前征缴入库,直至2023年12月才完成征缴。财政专户中2023年度征缴的非税收入2263.08万元未在当年缴入国库,财政专户当年利息收入22.98万元未按规定缴入国库。

  2.存量资金统筹盘活不到位。2023年末,13个部门单位16个项目结转资金1266.25万元应作为未作为结余资金收回,结转至第二年使用。3个部门单位3个项目结转资金超过实际的需求,未及时收回统筹使用,涉及资金70.7万元。2023年度收回财政专户的单位结余资金853.63万元未及时入库盘活,形成二次沉淀。

  1.预算编制不够精细。2023年,8个部门单位在编制年初预算时,将10个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1511.34万元编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市财政局在编制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时,将对企业补助的费用性支出750万元编入资本性支出;代编应细化到部门单位的市公车平台运行费、安全资格考试费等6个经常性项目预算资金1261.89万元。

  2.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规范。2023年,78个部门单位201个项目年初应编制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在年中实施时再行调增,涉及资金6358.87万元。9个部门单位9个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343.94万元。

  3.转移支付资金未按规定时限下达。2023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等28项中央和省级资金33377.61万元未在30日内下达。12项市级对下转移支付资金30063.2万元年初已明确区域、分配金额,应提前未提前下达。市级交通发展资金年初预算1000万元,直至2023年12月才分配至各区,影响资金效益。

  1.项目库管理存在短板。预算项目库中83个项目要素不完整,存在政策依据、项目绩效目标缺失等问题。7个项目先安排预算资金177.68万元,再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创建项目。

  2.绩效管理约束性不强。2023年度,7个项目未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安排预算资金1.28亿元。5项市级专项资金1.61亿元未编制政策及项目整体绩效目标。18个项目绩效目标审核不严格,有的项目绩效目标内容为空,有的调整预算金额未同步调整绩效目标,有的绩效评分扣分标准编制不明确。

  对2023年度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部分以前年度完工项目的运营管理情况做了审计,抽查项目43个,涉及资金69.51亿元。发现的主体问题:8个项目未按计划推进,建设进度缓慢,其中5个项目未按期完工投入运营;6个项目运营效果不佳,未实现预期收益;1个项目欠缴项目债券利息200万元,由县级财政垫付。

  此外,决算草案审计根据结果得出,2023年市级决算草案编制总体符合预算法要求。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及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决算数与调整预算数存在一定的差异,市财政局已将有关情况在2023年市级决算草案中进行了说明。

  重点审计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城乡水务局等5个部门及13家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单位)能够认真执行财经法规制度,严格预算执行管理,绩效管理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细化、不全面。1个部门及5家所属单位未将上年结余结转、非财政拨款结余等467.5万元编入下年预算。2个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合理,应细化未细化至具体项目,涉及资金117.38万元。1个部门代编所属单位预算1594.44万元。

  (二)项目预算支出缺乏刚性约束。一是有些项目预算执行不到位。2个部门及2家所属单位的7个预算项目,因实施条件不够成熟、推进不够有力等,预算资金未于当年执行完毕,涉及金额4774.32万元。二是财政资金使用不合规。2个部门及1家所属单位大额充值加油卡、一次性预缴大额电费等17.99万元。3个部门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项目间混用支出258.77万元。3个部门及3家所属单位85.16万元资金支出不规范,有的报销凭据使用不合规,有的应使用未使用公务卡结算。

  (三)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不规范。3个部门5个项目应实施未实施政府采购或购买服务、合同订立和验收管理不完善等,涉及金额499.8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存在短板。3个部门绩效管理制度不健全、项目库建设不到位。3个部门30个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科学、不细化。4个部门及6家所属单位25个预算项目绩效评价不客观、不真实。

  (五)对参与分配专项资金管理不严格。2个部门4项专项资金1.23亿元分配前未经集体研究决策。2个部门管理的3项市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接续或调整不及时,未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工作实际要等进行动态修订完善。农村公共供水专项资金1000万元分配因素及指标权重不明确。不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为同一人提供多次同类型体检、随访等服务,致使104.62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效益不高。

  (六)决算草案编制不完整。2个部门决算草案中少编制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等资金226.16万元。

  重点调查了绿色低碳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循环经济、降碳减污等有关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体问题:一是重点工作任务推动落实不到位。2个化工产业园区存在公共管廊建设未达标准、环保设备长期闲置、集中供热设施建设不到位、再生水利用不充分等问题。2个区未按要求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固定废弃物循环利用不足。二是降碳减污工作推进不力。2个区(市)126个“两高”项目中,25个项目手续不合规,有的立项手续缺失,有的用地规划手续不健全。滕州市排污监管工作不到位,3家企业未及时办理排污登记。三是资金使用需进一步规范。市中区国有企业代征的1440.19万元污水处理费未及时上缴财政。2个区(市)财政滞拨大气污染防治、生态文明建设等8个项目专项资金1250.2万元。

  重点调查了市本级及6个区(市)教育发展规划制定执行、教育资源配置、教育经费管理使用等情况。发现的主体问题:一是教育“十四五”规划建设项目推进不力。按照计划要求,2021年至2023年,6个区(市)应新建或改扩建学校133所。截至2023年末,11所学校建设项目未按时完工,12所学校应开工未开工,14个项目已决定不再建设未及时进行计划调整。二是教育经费使用不合规。市本级及2个区将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等资金2058.25万元用于其他工程或项目支出。市本级及4个区(市)义务教育生均经费用于支付临时工作人员工资、项目建设工程款等1119.37万元。6个区(市)10所学校将课后服务费用于支付午间看餐补助、弥补经费不足等,涉及资金143.80万元。三是校园资产管理不到位。4个区(市)62所已撤并学校校舍资产未有效盘活使用。市本级及3个区(市)5所学校改扩建工程资产已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未及时竣工决算纳入固定资产。市本级及3区5所学校的6处房产对外出租未签订合同或未约定收取租金。

  重点调查了6区(市)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工程建设推进、资金使用等情况。发现的主体问题:一是项目谋划推进存在不足。3个区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不完善,城区排水管网、管材管径等信息缺失,不利于管网改造工作开展。3个区(市)163个老旧小区未同步实施雨污合流管网改造,有的小区雨污“分而后合”。部分路段工程推进不力,8条道路改造工程未按计划时间完工。二是建设施工管理不严格。5个区(市)项目施工手续不完备,未批先建。3个区(市)项目工程资料管理不规范,实施工程的方案、监理方案等资料缺失。2个区项目工程计量不准确,多计工程款458.46万元。三是后续管护不到位。2个区(市)未及时将已完工管网向排水主管部门办理资产移交,管护职责不明晰;4条已改造道路部分路段仍存在管道混接,分流改造效果不佳。

  重点调查了市大数据局等7个部门单位的15个信息化项目建设情况,涉及资金5982.56万元。发现的主体问题:一是建设任务落实方面。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出台迟缓,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缺乏整体统筹规划,智慧体育场馆覆盖率等建设任务指标完成率低。二是项目建设管理方面。1个项目超进度支付项目资金99.9万元。部分项目合同订立不够规范,2个项目对产权归属等划分不明确,涉及金额4159.5万元;3个部门单位的5个项目存在工期约定缺失、合同分项报价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等情况。2个部门单位建设的11个信息系统建成后部分模块使用率低,质效不高。三是网络安全保障方面。2023年市本级网络安全投资仅90万元,未达到不低于项目总投资5%的比例标准。3个部门单位的10个信息系统未按规定进行安保定级,2个部门单位的4个信息系统未定期开展等级保护测评。

  重点审计了12户市属国有企业。截至2023年末,12户企业资产总额1325.77亿元、负债总金额868.98亿元、国有资本权益456.79亿元。发现的主体问题:一是资产负债损益不实。1户企业未及时确认收入,导致收入不实1008.22万元。5户企业固定资产登记不及时、不完整,少计资产2158.86万元。二是法人治理效能不佳。3户企业董事会运转等制度不完善,未厘清董事会权责边界。4户企业层级过多,未按规定压缩至三级以内,最多的达五级。10户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严,在采购、销售、资金管控、公车使用等方面存在漏洞。三是国企改革政策落实不力。3户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效果不佳,业务开展未达预期目标。5户企业低效无效资产清理不到位,所属26户多年无实质业务的子公司应清理未清理。7户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推进不力,存在经理层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不到位、绩效考核不科学等问题。

  重点调查了枣庄银行经营管控及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发现的主体问题:一是资产管理不善。两年以上未处置的抵债资产46宗,合计金额2.15亿元,占比80.80%。18宗抵债资产的债务人未办理过户手续,产权不明晰,涉及金额4418.18万元。二是信贷业务风险管控不到位。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及贸易背景真实性尽职调查不到位,涉及8笔贷款2190万元,其中7笔贷款1390万元已形成不良贷款。部分贷款发放后,贷后检查流于形式,未能及时有效地发现风险,涉及5笔贷款1870万元。

  在预算执行审计中着重关注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情况。发现的主体问题:一是基础管理存在薄弱环节。2个部门单位的10个信息系统631.72万元应计未计资产。2个部门及3家所属单位资产登记不到位,部分采购或划转设备应计未计资产。部分单位资产系统数据与决算数据不一致。二是资产处置或出租不规范。2个部门11辆车辆处置未严格履行报批程序,2家所属单位资产租金803.44万元收缴不及时等。市级公物仓3438项待报废资产长期未处置。三是资产统筹使用不到位。7个部门2023年度购置资产26.59万元未从市级公物仓统一调配。3个部门单位车辆、办公设备等资产42.25万元长期闲置。3家医院贷款632.85万元购置的47台医疗设施已到货1年以上,仍未安装投入使用。

  对峄城区政府主要领导干部任期内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做了审计。发现的主体问题:一是资源与环境保护相关制度执行不严格。用地监管不到位,5个商住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补偿方案,3个项目划定在禁止建设区内。矿山资源开采治理工作监管不力,1家采矿企业未及时履行土地复垦义务。15家企业未办理取水许可证,违规使用自备井取水。二是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应征未征土地出让金、水土保持补偿费、水资源税等1849.2万元。1个乡镇违规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291.45万元用于其他项目工程、日常经费等。三是项目建设推进不到位。人工湿地水质净化项目未按计划完工,拖期6个月以上;2个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未按计划开工建设,涉及财政资金2178万元。

  对审计查出的各类问题,市审计局依法依规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相关违纪线索已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相关区和部门单位正在积极整改。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审计反映的情况与问题,审计建议:

  (一)加强政策协调配合,保障重大政策落地。围绕“工业倍增”计划、“重点项目落地见效年”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布局,统筹财政资源保重点、集中财力办大事,增强政策执行精准度。细化各项支出政策标准,加强政策间协调联动,优化政策组合,进一步消除政策落实中不衔接、不配套的矛盾,切实提高政策执行力和实施效果。

  (二)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一直在优化专项资金分配方法,提高分配因素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健全实时监控、定期评估、动态调整机制。严格贯彻政府要“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增强“先谋事、后预算”理念,加强前期工作谋划,严格项目库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和完整性。推进全流程绩效评价管理 ,做好重点资金支出的前期谋划和项目准备工作,加快财政资金拨付进度,提高预算支出效率。

  (三)强化国有资产监管,推进资源集约利用。持续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健全国有资本投资决策和运营管理机制,加强经营风险和金融风险管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夯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盘活用好存量资产,严格资产出租出借处置程序。加强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执法检查,严格土地管理,提高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四)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深入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要求,持续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进一步强化主管部门整改监督管理责任,夯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对于审计揭示问题,要深入研究分析问题背后的体制障碍、机制梗阻和制度漏洞,坚持标本兼治,防止屡审屡犯。突出成果运用导向,促进各类监督在深化审计成果运用上相向而行、同向发力,形成监督合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审计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视察山东、视察枣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依法忠实履职尽责,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以高质量的审计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发展,为现代化强市建设贡献审计力量!

  邮政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2621号 邮政编号:277800 网站标识码:370400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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