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指出,中央和地方各级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本质上都是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应尽之责。进入新发展阶段,审计机关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在促进经济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等方面发挥着逐渐重要的作用。紧紧把握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定位要求,慢慢地加强政治机关意识,对审计机关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管理体系中的及其重要的作用具有重大意义。
我国宪法规定,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按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审计法明确了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财务收支等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越是依法审计,不折不扣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就越说明审计机关讲政治、顾大局,在审计工作中贯彻党的主张,保障人民利益。近期,审计法修订落实改进审计管理体制要求,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集中统一、全方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管理体系,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定位要求更加清晰。
二、从历史发展看,中国在建党之初就创立审计机构并推动审计监督持续不断的发展完善
1923年4月,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经济委员会下设审查部,负责审查俱乐部的一切经济收支,审查结果向全体部员公布,这是我们党创立审计机构的早期探索。1933年9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举产生的中央人民委员会召开会议,决定成立审计委员会,独立于财政部门,专司审计职能。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各根据地审计机构在中国的领导下履行职责,服务革命战争和政权建设需要,坚持“为革命节省每一个铜板”,有力地保障了战时财政供给。1982年12月,宪法明确了各级政府设立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中央审计委员成立后,习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审计工作,推动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创新,以高质量审计推动高水平质量的发展。进入新时代,审计要在服务“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更大作用,审计机关的政治属性更加凸显。
三、从工作特点看,增强政治机关意识是审计机关更好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必要条件
审计机关是专司审计监督的业务机关,不具有干部管理权、资金分配权、项目审批管理权,没有具体的行政管理职能。这种独立的角色和定位,决定了审计机关超脱了部门利益的羁绊,能够从宏观全局、前瞻视角来看待、分析问题,能更客观公正地检查各类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审计机关作为监督机关,要不偏不倚分析问题,反映问题,推动处理问题,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机关意识,善于用政治眼光分析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中的问题。逐步的提升政治判断力,精准研判审计察觉缺陷的性质和种类,提高政治领悟力,精准分析审计察觉缺陷的症结和原因,提高政治执行力,从讲政治的高度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推进严肃问责、建章立制,确保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有效发挥。
社会主义国家治国理政就是要促进经济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政府的施政宗旨往往通过经济手段推动实现,比如通过编制财政预算、分配财政资金,有倾向性地扶持特定产业,支持贫穷的地方,是通过发挥财政的作用实现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政治目标。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往往也反映出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法规法纪执行不严等政治方面问题。审计监督是经济监督,但经济监督的背后,也是在审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和担当尽责。审计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从政治视角检视审计发现的问题,以扎扎实实的监督成效促进改革政策落地,资金项目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