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要精准把握新时代财会监督的职能定位,立足财税改革的全局,持续推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有效落实,积极探索预算绩效一体化的实现路径和管理模式,加强成本核算,完善内部控制,优化资产和债务管理,强化财务监管,加快数字化转型,为行政事业单位深化改革与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新引擎、构筑新优势。
随着经济社会蒸蒸日上,各种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财务专员需要做到持续性专业相关知识更新、复杂业务的处理、法规制度的遵守等,确保履职的效率和准确性,提升财务专员的履职能力对于保障单位的有效运作和推动公共服务的优化具备极其重大意义。为帮助行政事业单位培养更多具有全局视野和专业能力的人才。
在此背景下,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充分的发挥高端培训、学位教育和智库建设“三位一体”的发展格局和办学模式的独特优势,配备权威政策制定专家学者以及丰富实践经验的实战派师资,2025年将举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专员综合能力提升”研修班课程,欢迎各相关的单位报名参加。
(三)新会计法贯彻实施暨行政事业单位财会审资产管理专业能力提升与价值创造
(一)各级政府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
(二)各级政府及行政事业单位总会计师、财务主管、财会骨干以及审计处(科)、资产管理部、政府采购部以及信息技术管理部门等工作人员;
(三)各地财政局预算处(科)、资产处(科)、绩效管理处(科)、会计处(科)、经济建设处(科)、财政投资评价中心以及信息技术管理部门等工作人员;
(四)各省、市卫健委(局)以及医院主管财会、预算、资产、后勤、信息等工作的负责人或业务骨干;
(五)各高校主管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业务骨干以及经管相关专业教师;
(六)行政事业单位负责科研项目审批与管理的相关处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企业和事业单位单位科研项目负责人及经费管理人员和助理人员。
专题三:新会计法贯彻实施暨行政事业单位财会审资产管理专业能力提升与价值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