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429,100.6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49,121,188.19元,减去2018年度利润分配10,042,981.89元及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1,942,910.06元,2019年度实际可用于分配给上市公司股东的未分配利润为356,564,396.87元。
公司拟以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数,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0,916,912股,每10股分配0.02元现金红利。
另,根据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已实施股份回购金额(不含交易费用等)25,267,074.19元视同现金分红,纳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公司于2001年10月成立,目前营业范围为: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为旅客提供候船及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港口货物装卸、仓储服务;船舶港口服务业务经营(仅限为船舶提供岸电);普通货运;港口机械、设施、设备租赁、维修服务;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制造、安装、维修;工索具制造、销售;散货包装服务;实业投资。报告期公司主体业务没发生变化,核心业务为海港码头货物的装卸、堆存及港务管理业务。
公司拥有28个通用和专业化泊位,参股经营3个通用泊位、4个集装箱泊位,合营两条中韩客货班轮航线。作业的货种主要有铁矿石、煤炭、有色矿、红土镍矿、钢铁、胶合板、机械设备、粮食、氧化铝、焦炭等。历经多年发展,公司氧化铝进口接卸份额稳占国内第一,工程机械出口排名全国第三,同时在胶合板出口、活畜进口接卸领域打造了优质的服务品牌。
一是宏观经济政策和经济走势决定了整个港口行业告别了以往高速增长局面,增速放缓。二是公司经济腹地集疏港货物的生成量直接决定了生产经营的规模和业绩。三是公司硬件功能提升和服务范围、服务模式的拓展,是驱动业绩不断向好的内生动力。四是港口港际之间的充分竞争,不断增加新市场开拓和现有市场份额固守的难度。
公司从事的港口行业属于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是衡量经济走势的晴雨表。港口行业的发展状况与国际国内经济发展状况、国际贸易开放自由程度、地缘政治稳定趋势等因素密切相关。
近年来,全球经济增长基础并不稳固,经济政治形势更加错综复杂,全球贸易摩擦加剧。我国进出口总额虽持续上升,但增幅却逐渐减小,2017-2019年,我国进出口总额分别为27.79万亿元、30.51万亿元及31.54万亿元,同比增加14.2%、9.7%及3.4%。随着国民经济由追求高速度的发展转向中低速高质量的发展,港口吞吐量增速有所趋缓,2017-2019年,我国主要港口货物吞吐量分别为126.44亿吨、133.45亿吨、139.5亿吨,同期,增速分别为6.4%、2.9%、8.8%。
具体来看,进入2019年后,我国主要港口货物吞吐量呈现增长态势,主要是因为内贸受海铁联运、长江经济带发展、“一带一路”的深入执行及“散改集”等利好因素驱动从而呈现增长。但内贸的增长能否持续拉升我国主要港口货物吞吐量仍有待观察。
分港口来看,近年来我国规模以上港口货物吞吐量及集装箱吞吐量增速均出现不同程度的波动或者下滑,个别港口甚至连续出现负增长,主要系受同港口群内其他港口竞争影响,以及受腹地经济及政策因素影响,部分港口增速变动较大。
港口是综合交通运输枢纽,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资源和重要支撑,在我国国家战略性政策中被赋予了重要地位。“十二五”至“十三五”期间,伴随着“一带一路”政策的出台,我国陆续出台了多项港口发展规划及行业发展指引性文件。具体来看,海洋经济发展布局及海陆联运多次出现在国家级政策性规划文件中;同时,随着各地港口资源整合的深入推进,为化解行业内垄断现象及恶性竞争现象,我国政府不断对港口行业的收费制度进行市场化改革,自2017年发布港口收费计费办法后,2019年3月,交通运输部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再次修改港口收费计费办法,办法中进一步降低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引航(移泊)费、航行国内航线船舶拖轮费的收费标准并要求港口经营人、引航机构等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落实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公示制度,根据通知及时调整对外公示的收费项目名称和收费标准。
国家在战略和规划层面明确港口未来的发展方向,要求港口生产能力由单一的码头、航道建设拓展至港口及其集疏运系统建设,并强调港口向信息化、智能化、综合化方向发展,我国港口行业整体面临的政策环境趋好,为整个行业进一步发展奠定了政策基础。
在相关政策的引领下,我国港口行业整体发展已进入新征程,以往港口发展主要依靠货物吞吐量的自然增长,当前寻求高质量的增长成为港口行业发展的新目标。从现状来看,港口面临着相同的困境:国内港口竞争严重,经济腹地交叉的临近港口间竞争更为激烈。
整体来看,受全球经济放缓及贸易摩擦加剧带来的影响,近年来我国进出口贸易增幅有所回落,进出口贸易增长的弱化拖动港口货物吞吐量同步波动下降。但受益于关于建设世界一流港口的指导意见的出台,港口行业的整体规范化逐步提升,我国港口企业的自身造血能力有所增强。未来,随着投融资政策及经营环境的进一步改善,我国港口企业整体经营将保持稳中可控的态势。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支付了14连云港2018年3月20日一2019年3月19日期间的利息3319.23万元;于2019年12月10日支付了15连云港2018年12月10日一2019年12月9日期间的利息3,248万元。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债券付息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1、临2019-053)。
中诚信对14连云港公司主体和本期债券的跟踪评级均为AA;对15连云港公司主体和本期债券信用评级均为AA,报告期内评级结果未发生明显的变化。
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每年出具一次,中诚信将在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后2个月内为15连云港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在上交所网站以及三大报发布持续跟踪评级结果公告,请投资者届时关注。
报告期公司紧扣“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的工作主线,围绕“三年行动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不断强化主体作用发挥,生产经营和资本运作双轮并驱,深化改革与管理改进齐抓共管,全年完成吞吐量5811.78万吨,实现营业收入14.25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81.53万元。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2019年,公司建立实施一把手跑市场责任制,两级联动强化市场营销,公司主要领导亲自走市场,积极争揽货源。公司强化网格化市场开发机制,完善揽货激励政策,为主体货源稳量、新货源开辟提供了坚实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实现了量效并举。主要表现在:
(1)大宗支柱散货稳中有升。铝矾土持续增长;煤炭货种高位攀升,东方分公司搭建了煤炭交易平台,促进上下游客户对接。化肥进口业务翻番,苏鲁豫地区份额显著提高。“散改集”稳定上量,碱粉、石油焦等新货源均有不同程度增量。
(2)高费率件杂货成果丰硕。滚装航线、航次、出口齐头并进,顺利开辟“郑州一连云港”铁路运输汽车业务模式,新辟欧线条滚装班轮航线。年内五度刷新出口机械车辆月度出口纪录,逐步将我港打造成为上汽国际郑州公司主要出海口。杂货航线运力增强,工程设备出口借力海外项目稳定增长,风电设备、盾构机等重件货物明显增加;多个海外项目启动,拉动管桩、玻璃钢管等高费率杂货上量。
公司结合2019年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和新要求,制定印发了《港口股份公司2019年度深化东方分公司改革行动方案》,重点围绕继续落实资源整合、劳务用工制度改革和机构优化、功能调整和业态拓展重点任务目标,持续深入推进改革工作实施。年内改革成效显著,主要表现在:
(1)资源共享深度融合。整合市场资源,进一步增强营销体系和品牌建设;生产资源合理规划,建立容错试错机制,推进共享共用常态化。完成59#泊位划转至墟沟东工作,设施设备匹配度增强,有效堆场面积增加约3000平方米,综合堆存能力提升约3%,焦线装车能力进一步提升,昼夜装车量最高达到380节。配合滚装业务布局,组织扩充作业队伍,各片区司机机动调配,有力保证了船舶作业效率;进一步强化外租资源体系管理,生产补位作用明显,部分资源紧张状况得到缓解。
(2)用工改革有序实施。薪酬改革围绕“分清层次、倾向一线、导向绩优”的原则,先后完成了一线计件人员装卸定额、外付装卸转运定额统一工作;推动二线服务保障单位工资总额承包;现场管理部门薪酬与绩效挂钩、综合管理部门实施管理目标考核。用工制度改革有序实施,推动劳务派遣向劳务承包转型,妥善解决混岗问题。
(3)新业态打造稳步推进。先后完成了江苏新陇海供应链有限公司规章制度制定和组织机构架设,并针对煤炭贸易和货物熏蒸等业务开展进行了调研评估等工作。马飞板租赁、汽车熏蒸和热卷卸船、煤炭品质检测服务及物流运输等业务的开展,为公司在后续的业态拓展和增收创效方面起到了积极有益的影响。
一是为稳固投资者预期和市场信心,公司于2018年11月启动股份回购工作。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091.69万股,顺利完成预期目标。
二是为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向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了78,611,111股股份,募集资金净额278,969,999.60元,已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
三是为进一步改善公司负债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携手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了连云港鑫联散货码头有限公司市场化债转股工作,于9月底顺利完成该项工作,股权融资共募集资金5亿元,有效降低了公司资产负债率和融资成本,提升了公司未来融资能力,财务弹性增强。
四是拓展融资渠道,做好资金保障。2019年度,资金市场相对宽松,公司及时作出调整债务结构,分别注册完成10亿元中期票据和1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适时启动并发行了4.5亿元三年期中期票据和5亿元超短融资券。
一是夯实品牌,拓展交割仓库业务。公司自开展期货交割仓库业务以来,持续完善业务操作规范,逐步的提升服务水平、树立服务品牌。2019年公司再次获得大连商品交易所年度“优秀交割仓库”荣誉称号;借助江苏自贸区获批契机,与大连商品交易所就在连云港港设立黄豆交割库和铁矿石保税交割库的相关事宜进行接洽交流。
二是强化保障,做好资产管理工作。为充分的发挥东方公司资源统筹平台作用,公司组织并且开展了设施设备集中清查工作,形成相应处置方案。
在设施设备建设投入方面,完成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区氧化铝、散化肥泊位技术改造工程的交工、环保、安全、职业卫生、通航、质量评定等各专项验收工作;完成连云港港61#泊位散化肥装卸工艺改造工程仓库排风系统改造现场建设,并顺利交工。完成马腰作业区302库和4#-6#泊位等老旧设施的检测、加固设计及招标等各项工作,现场施工有序推进。
三是创新改进,推进信息化建设。2019年初,全面预算系统二期功能上线运行,通过对公司目前在用系统的数据梳理和统一标准录入,实现了分货种分作业流程的分析,进而有助于公司更加合理高效地调整优化作业流程和生产组织;生产业务管控平台顺利在各作业区上线并开展试运行。商务委托、调度派工、保管理货、作业票审核、单证计费和汽车作业管理统计功能等的应用和完善,显著优化了公司生产条线的运作管理模式,在提升效率、减少相关成本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实物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金融实物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公司重新修订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和另外的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财政部于2019年修订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另外的应收款”项目,应根据“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另外的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数填列。其中的“应收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应收回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回的利息。基于真实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应收利息应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 “其他应该支付款”项目,应根据“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该支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数填列。其中的“应付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支付的利息。基于真实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应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
具体的影响金额及详细说明见《2019年年度报告》之“第十一节、五、42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五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3月26日在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西路18号港口大厦23楼2316会议室召开了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现场会议并表决董事3人,董事尚锐先生委托董事长李春宏先生代为表决,独立董事张连起先生、曲林迟先生、朱善庆先生通过通讯表决参与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李春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上会师报字(2020)第1355号《审计报告》。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细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3)。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0)第1303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的人可查阅详细内容。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的人可查阅详细内容。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的人可查阅详细内容。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关联交易事项详细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0 )。
董事会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共支付费用68万元,聘期为一年。
本事项详细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1)。
董事会同意2020年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5亿元的流动资金信用贷款额度。
董事会同意2020年使用闲置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购买保本型短期打理财产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能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本事项详细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2)。
董事会提名李春宏、王新文、尚锐、成彦龙、毕薇薇、杨彦文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倪受彬、沈红波、侯剑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各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开选举。
《信用(合同)管理制度》全文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的人可查阅详细内容。
本交易事项详细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收购合营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5)。
本交易事项详细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收购合营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5)。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相关情况请投资者查阅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0-018 )。
李春宏,男,汉族,1961年6月出生,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
曾任连云港建港指挥部计财处副处长、处长,连云港港务局财会处副处长,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副总经理,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
现任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裁,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
王新文,男,汉族,1968年12月出生,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程序员。
曾任连云港港务局一公司商务科副科长、科长,港务局东联公司货商科党支部书记、副科长,港务局业务处处长助理、副处长,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生产业务部副部长、部长,港口集团党委委员,本公司副总经理、东泰分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
现任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尚锐,男,汉族,1973年12月出生,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审计师。
曾任连云港市财政局农业科科员,市审计局财政金融审计处科员、副处长、处长,挂职市信访局办案处副处长,市审计局法规处(审计督察处)处长。
成彦龙,男, 1975年1月出生,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
曾任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资金管理室主任、资金中心主任、部长助理、副部长,山海融资租赁(连云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曾任连云港集装箱公司政工科干事、团委副书记、航运部经理,连云港港务局团委干事,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项目发展室副主任、主任,招商引资办公室主任助理、副主任,投资管理部副部长,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杨彦文,男,蒙古族,1974年10月出生,党员,大学学历,工程硕士,经济师。
曾任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东联港务分公司调度室现场指导员、调度副班长、调度计划员、主任助理、库场队队长,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东泰港务分公司货运商务部副仓库长、副经理、经理,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东源港务分公司总经理助理,江苏新龙港港口有限公司及江苏灌河国际港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连云港新圩港码头有限公司总经理。
曾任安徽铜陵学院图书馆助理馆员,中国工商银行漕河泾开发区支行信贷员,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法律事务主管,第一证券有限公司法律部经理,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授、院长。
现任同济大学教授,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沈红波,男,汉族,1979年11月出生,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英国特许公认注册会计师(ACCA)。
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侯剑,男,汉族,1971年11月出生,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3月26日上午在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西路18号港口大厦23楼2316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表决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1)《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
(2)《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的要求,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其他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未曾发现参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七届监事会。
朱向阳,男,汉族,1970年9月出生,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
曾任连云港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施工处主任助理、中心试验室主任、监理处副主任,中心试验室主任等职务,市交通局局长助理,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总工程师,市交通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挂职市港口管理局副局长,赣榆县委副书记,赣榆县柘汪临港产业区党工委书记,赣榆县人大主任,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党委副书记,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现任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副董事长,港口集团总裁、董事。
曾任连云港港务局一公司机修队工人、调度员、技管科标准化员、计财科计划员、总务科副科长,连云港港务局东联公司行政科副科长、劳资科副科长、教育科副科长,连云港港口集团东联公司教育科科长,江苏新苏港投资公司综合事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连云港新苏港矿石码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东联港务分公司纪委书记,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东源港务分公司工会主席、党委副书记。
曾任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科会计,审计部审计员、部长助理,连云港港口国际石化港务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核算室主任,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财务会计岗主任。
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西路18号港口大厦23楼2316会议室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议案经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3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司相关决议公告。股东大会资料将于股东大会通知发出后,股东大会召开前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一)登记方式: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4月13日(星期一)一14日(星期二)8:30一17:00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4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做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做投票。股东通过你自己的意愿做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根据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根据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0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850号文核准,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78,611,111股股票,发行价格为3.60元/股。这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2,999,999.60元,发行费用(含税)为人民币4,03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8,969,999.60元。公司依照相关规定批准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港口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存储专户,账号为:0。
2019年11月13日,中银证券向连云港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划转了认股款。同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19)第6461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净额278,969,999.60元,已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贷,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利息净收入52,080.50元。
为规范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始终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2019年11月公司与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核电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及时通知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应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0)第1300号)结论性意见如下:
上述募集资金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相关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结论性意见如下: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关联交易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存在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2020年3月26日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共有7名董事,关联董事李春宏、王新文、尚锐、毕薇薇回避表决,其余3名董事一致表决同意。2019年度不含日常金融服务业务在内,公司主要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4740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40043万元,董事会对此交易金额表示认可。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为:2020年3月16日,在收到公司提交的上述议案相关材料后,认真审阅并向公司了解、问询了相关情况,依据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专项独立意见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规定签订了交易合同,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报告期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均为正常业务往来,没有超过预计总额,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在参考2019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额、并结合2020年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的基础上,对2020年可能将发生的主要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较为合理的预估,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项意见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规定签订了交易合同,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报告期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均为正常业务往来,没有超过预计总额,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是基于正常业务开展的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市场定价原则,预计数较为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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