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工作,是指由国家授权或接受委托的专职机构和人员,依据国家法规、审计准则和会计理论,运用专门的方法,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活动及其有关的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规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核检查和监督,评价经济责任,鉴证经济业务,用以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一项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
1、审计的工作是审计资料作出证据搜集及分析,以评估企业财务情况,然后就资料及一般公认准则之间的相关程度作出结论及报告。2、检讨组织的运作程序及方法以评估其效率及效益;履行审计(遵行审计);评估组织是否遵守由更高权力机构所订的程序、守则或规条。
3、对财务报表审计:评估企业或团体的财务报表是否根据公认会计准则编制,一般由独立会计师进行。评估企业或机构的资讯系统的安全性,完整性、系统可靠性及一致性。
按审计内容分类,我们国家一般将审计分为财政财务审计和经济的效果与利益审计。1、财政财务审计
财政财务审计是指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检查,旨在纠正错误、防止舞弊。
具体来说,财政审计又包括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即由审计机关对本级和下级政府的组织财政收入、分配财政资金的活动进行审计监督)、财政决算审计(即由审计机关对下级政府财政收支决算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计监督)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即由审计机关对预算外资金的收取和使用进行审计监督)。
财务审计则是指对企业和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的真实性和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检查。由于企业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是以会计报表为媒介集中反映的,因而财务审计时常又表现为会计报表审计。
财政财务审计在审计产生以后的很长一段时期都居于主导地位,因此能够说是一种传统的审计;又因为这种审计主要是依据国家法律和各种财经方针政策、管理规程进行的,故又称为依法审计。
经济效益审计是指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效率、效果和效益状况做审查、评价,目的是促进被审计单位提高人财物等各种资源的利用效率,增强盈利能力,实现经营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