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河北省审计厅根据《河北省2023年增发国债项目管理办法》和《河北省增发2023年国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了《河北省审计厅增发国债项目资金跟踪审计工作方案》,明确自2024年1月开始,对全省增发国债项目资金筹集、下达、管理、使用及项目建设情况实施全覆盖全过程跟踪审计。
该厅明确,在增发国债项目资金申报筹集方面,要审查项目立项、审批等资料,关注是不是真的存在包装项目、重复申报项目、虚报冒领国债项目资金问题;审查各级资金拨入情况,着重关注各级财政部门是否及时足额安排本级政府配套资金,并按程序列入本级预算。在增发国债项目资金下达方面,要审查省财政部门收到中央财政下达的项目预算后,是否及时分解下达到省级有关部门或下级财政部门;审查市县财政部门收到中央增发国债项目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后,是否及时下达到本级有关部门或下级财政部门;审查各级财政部门是否根据月度用款计划、资金支出情况,及时调拨项目资金,保障项目建设需要。在增发国债项目资金管理方面,要审查各级财政部门是否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开展督导检查;是否及时将项目数据、信息及时导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等系统;审查各级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是否严格按项目清单内容,规范使用、核算国债项目资金,并实行专账管理;审查国债资金预算下达后,因种种原因造成项目无法实施以及项目完工后形成的结余资金,各级部门、单位是否及时逐级按原渠道退回。在增发国债项目资金使用方面,要审查市县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库款余额情况,核实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不是真的存在改变资金用途,用于支持含有一般竞争性产业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楼堂馆所,特别是“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等国家政策禁止内容或纯商业性内容项目,用于新增耕地等土地综合开发项目、城市景观、偿还债务、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经常性支出等问题。在增发国债项目建设管理方面,要着重关注项目单位履行工程建设有关程序情况,审查建设项目申报信息是不是真的存在弄虚作假,是否按增发国债项目支持政策要求取得或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行政许可程序文件,是不是真的存在未批先建、边建边批、边勘察设计边施工问题;是不是真的存在因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的具体方案或项目管理不善等造成投资违规超概算问题。(赵建平 郝向阳)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